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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派遣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用工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xiàn) (方)因 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 (方)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如下:
一、勞務派遣
原派遣合同中,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現(xiàn)派遣合同的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也隨之終止。
二、勞務費用標準及結算
(一)勞務費用標準:乙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標準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應支付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費用。
(二)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于 月 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期間所有勞務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
風險提示: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三、甲方在乙方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