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離婚事務 - “假離婚”有何風險?
發(fā)表于:2014-10-13閱讀量:(2525)
很多夫妻為了買第二套房首付可以不用支付百分之50以上,便商量著“假離婚”,“假離婚”的確能夠讓離了婚的夫妻購買第二套住房不受國五條的影響,但是“假離婚”卻存在風險。那到底有什么風險呢?以下就讓小編來為您具體解答吧!
“假離婚”手續(xù)也很多:《結婚容易,離婚不易,且行且珍惜》
一、復婚有風險
即使夫妻雙方協(xié)議好離婚只是暫時的,雙方只是辦理了離婚手續(xù),仍然是住在一起,但其離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實存在,受法律保護,雙方住在一起只能算同居。
夫妻雙方一旦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后,婚姻關系就已解除,再無夫妻間的權利義務可言。
如果在假離婚期間一方變心,另一方不可能以當時意思表示虛假提出反對。到時如果“假戲真做”后悔晚矣。
二、財產有風險
為消除房產記錄,假離婚雙方往往會協(xié)議將房產、錢財劃歸一方所有。因另一方當事人往往無法舉證否定協(xié)議的效力,在離婚后,擁有財產的一方變心或將財產出賣,另一方無法要求償還、索賠。
此外,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在離婚后復婚,結婚前雙方各自擁有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擁有房產的一方不同意變更登記,另一方只能”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了。
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三、信譽有風險
也許有的夫妻會想到在離婚時寫上另一份協(xié)議,來規(guī)避以上變故。但如果將這份協(xié)議拿出,正好佐證了為規(guī)避房貸政策假離婚的行為,這種協(xié)議在法律上不受保護。
同時,一旦有關部門發(fā)現(xiàn)購房人是假離婚,享有的一套房優(yōu)惠將取消,仍按相關貸款政策執(zhí)行。這樣,購房者不僅要補齊欠繳費用,還會在信用上大打折扣,沒準銀行就不批準貸款了,這可真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因此,不要為了買一套房就斷送了一輩子有可能再也遇到的愛情,“假離婚”鉆法律的空子,這樣最后法律有可能也不會站在你這邊保護你。一人、一方、一家就足矣。
最后鬧到“假離婚”,還不如一開始別結:《離婚有“風險”,結婚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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