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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萊蕪市鋼城區(qū)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5)鋼商初字第183號
原告:某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萊蕪中心支公司。
代表人:黃某某,該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孟憲法,山東恒志遠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朱某某,男。
原告某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萊蕪中心支公司與被告朱某某追償權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審判員朱琳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孟憲法、被告朱某某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某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萊蕪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保險)訴稱,2012年10月29日被告無證駕駛所有的魯SCJ***號二輪摩托車,在鋼城區(qū)鋼都大街洪溝路口時與騎自行車的潘淑云發(fā)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被告與潘淑云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事故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被告因駕駛機動車,準駕車型不符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潘淑云起訴被告及原告至鋼城區(qū)人民法院,后經(jīng)法院判決,原告在交強險范圍內(nèi)墊付保險理賠款75380.8元。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guī)定,對于無證駕駛車輛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內(nèi)賠償后有權向侵權人主張。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墊付的保險理賠款75380.8元;本案的訴訟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
被告朱某某辯稱,對原告要求支付墊付理賠款75380.8元有異議,被告購買交強險時保險公司沒有告知被告必須要有駕駛證,同時購買交強險時也沒有給被告任何合同,也沒有告知被告合同條款都是什么,根本不知道購買保險后沒有駕駛證保險公司可追償?shù)那闆r,被告認為保險公司在出售保險時沒有明確告知這些事項,是存在過錯的,保險公司要求支付上述款項被告不同意,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經(jīng)審理查明,2012年10月29日,被告朱某某駕駛魯SCJ***號二輪摩托車與案外人潘淑云駕駛的自行車相撞,造成被告和案外人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2012年11月12日,萊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二大隊作出萊公交認字[2012]第201772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駕駛機動車,準駕車型不符,未確保安全的違法行為,對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所起作用大,過錯嚴重。被告朱某某駕駛的魯SCJ***號二輪摩托車在原告太平洋保險處投保交強險,該事故發(fā)生在保險期間。案外人潘淑云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將朱某某及太平洋保險訴至法院,萊蕪市鋼城區(qū)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18日作出(2013)鋼民初字第784號民事判決,判令太平洋保險賠償潘淑云醫(y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護理費、交通費、車輛損失共計75380.8元。2014年7月22日,原告將該賠償款75380.8元打入案外人潘淑云的銀行賬號。
以上事實,由原、被告陳述、民事判決書、賠付記錄等證據(jù)予以證實。
本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cè)藨敯凑振{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駕駛?cè)宋慈〉民{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三)駕駛?cè)斯室庵圃旖煌ㄊ鹿实?。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nèi)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本案中,被告在太平洋保險處投保交強險,在交強險保險期間駕駛機動車準駕車型不符,發(fā)生交通事故,太平洋保險依法對案外人賠付75380.8元,符合前述法律規(guī)定的追償情形,故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其墊付的保險理賠款75380.8元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朱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原告某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萊蕪中心支公司支付墊付的保險理賠款75380.8元。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費1685元,減半收取843元,由被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山東省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審判員 朱琳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書 記 員 尚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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