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律師案例 - 吳某某與周某某、鄧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發(fā)表于:2016-10-27閱讀量:(1033)
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5)麗蓮商初字第1070號
原告:吳某某。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葉茂青、杜志雷,浙江澤厚(麗水)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周某某。
被告:鄧某某。
原告吳某某為與被告周某某、鄧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由審判員周躍飛擔任審判長,人民陪審員周麗萍、周麗珍參加評議的合議庭,于2015年3月2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吳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杜志雷到庭參加訴訟,被告鄧某某、周某某經(jīng)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吳某某訴稱:兩被告系夫妻關系。2014年3月13日,被告周某某出具借條向原告借款人民幣75000元,約定利息按月利率2%計算,于2014年9月13日前還清。借款到期后,經(jīng)原告多次催討未果。為此,請求依法判令:1、兩被告歸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75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從2014年3月13日起按月利率2%計算至款項還清之日止);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被告周某某、鄧某某未作答辯。
經(jīng)審理本院認定的事實與原告陳述的事實相一致。
本院采信并據(jù)以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有原告提供的原、被告身份證明、兩被告結婚證、借條、收條及當事人庭審陳述。
本院認為:被告周某某出具借條向原告吳某某借款,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該借貸關系成立。被告周某某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屬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F(xiàn)原告起訴要求被告歸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鑒于該借款發(fā)生在兩被告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屬夫妻共同債務,理應由兩被告共同歸還,原告訴請要求兩被告歸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支持。兩被告經(jīng)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視為對原告的訴請和所舉證據(jù)放棄抗辯和質證的權利,不影響本院依法對本案作出判決。為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周某某、鄧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nèi)歸還原告吳某某借款本金人民幣75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從2014年3月13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并以不超過月利率2%為限計算至款項還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700元,由兩被告負擔;公告費300元,由原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周躍飛
人民陪審員 周麗萍
人民陪審員 周麗珍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代書 記員 謝建蘇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fā)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fā)《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