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買賣租房 - 按揭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發(fā)表于:2015-01-19閱讀量:(3759)
夫妻貸款購房房屋有幾種情況,分類如下:
一、婚姻登記前取得房產證
1、在婚姻登記之前簽訂購房合同,也在登記之前取得產權證,是個人財產;
2、或者婚前兩個人同居,共同出資,也應該是個人財產,對于共同出資作為債處理。
關于結婚財產的歸屬,想了解的童鞋,下來道開胃菜來→→《新婚姻法離婚解讀-房產篇》
二、登記之前未取得房產證
登記之前簽訂購房合同,房款也還完了,登記之后取得產權證了。這個有分歧意見,因為權屬是以登記為界限,結婚已經(jīng)登記了,登記之后取得產權證,但是房款是登記之前還完了,這種情況在實務上應該實事求是,作為婚前個人財產認定。
很多事時候是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那么該如何歸屬?來了解下→→《父母親為夫妻雙方購買的婚房,婚后又屬于誰的呢?》
當然,這個房屋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發(fā)生增值,因為北京房子都在漲價,這個房子的增值,我們認為是個人財產,原因是盡管增值,也不是房屋自然或者是法定滋生, 而是市場價格變化導致的,這個不屬于共同財產。
小貼士:領結婚證≤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 ≤領離婚證
三、離婚時取得房產證
婚后簽訂貸款合同,償還了一部分貸款,沒有取得產權證,在離婚的時候已經(jīng)取得完全產權證了,怎么處理?
一般就是按照完全產權房子進行處理。但是,在爭議的房屋價值上比較大,因為他在婚后取得了產權證以后,房屋還是在增值,比如:在離婚的時候,當時兩個人買房子用了100萬,離婚的時候市場價可能200萬了,
注意哦,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這個時候法院還是要從公平角度,就是對市場價格進行評估,得房一方要按照市場價格補償另外一方。
四、離婚時沒取得房產證
在離婚時沒有取得產權證,貸款還未還清的房子處理的時候比較麻煩。
因為沒有取得產權,所以只是對夫妻之間居住權進行處理,不視為共同財產,當取得產權證之后再處理。當事人一般都愿意在離婚的時候一并把房產處理,一般有兩種方式:
1、把原來共同還貸部分一分為二,讓得房這方承擔今后還貸義務,同時給對方一個住房幫助。
2、對這個房子雖然不是一個產權房,但是可以做一個評估,評估完了以后,按照已經(jīng)還貸的比例,按照房屋市場價已經(jīng)還貸所占比例進行分割,這種房屋的處理比較干凈利索,當事人也不留后遺癥。
關于離婚時財產怎么分割可以來看看這里→→《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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