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勞動人事 - 不服勞動仲裁,向法院起訴的時效
發(fā)表于:2015-11-23閱讀量:(3175)
隨著勞動糾紛日漸增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承擔了其中絕大多數(shù)的勞動爭議案件,為法院減輕了不小的壓力。
勞動法規(guī)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當仲裁庭也解決不了的時候,小伙伴們還是要去求助法院這尊大神來保障自己的利益。需要注意的是:對一裁終局的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勞動者可以起訴而用人單位不能,用人單位只能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書。其他裁決不服的限期內都能起訴。
不服勞動仲裁,向法院起訴,千萬不要錯過起訴的時效哦。
小編帶您了解一裁終局↓↓↓
不服勞動仲裁,向法院起訴的時候,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關于起訴時效的問題:
一、勞動者對下列幾類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shù)卦伦畹凸べY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2、因執(zhí)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fā)生的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
二、到仲裁超過15天就完全不能起訴了嗎?不是的。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30天內有證據(jù)證明上述1、2點的仲裁裁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guī)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jù)的證據(jù)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jù)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當事人對上述1、2點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
萬萬沒想到,小小的日期里隱藏著大學問,小伙伴們可千萬要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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