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悠悠网,中文字幕人成乱码在线观看,中文字幕精品一区二区2021年,综合色天天鬼久久鬼色,国产无人区卡一卡二卡三乱码网站

張某某與柴某某離婚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發(fā)表于:2016-09-19閱讀量:(1413)

甘肅省古浪縣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5)古民初字第542號

原告張某某。

委托代理人王興煜,甘肅縱橫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柴某某。

委托代理人柴某甲,系柴某某之父。

原告張某某與被告柴某某離婚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侯萬壽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張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興煜、被告柴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柴某甲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張某某訴稱,2004年經他人介紹原告與被告相識,2004年4月11日(農歷)原、被告在家舉行了結婚儀式,2004年5月11日在古浪縣民政局登記結婚。2005年*月*日生育長子,取名柴某甲。2007年*月*日生育長女,取名柴某乙。由于雙方脾氣、性格、生活習慣格格不入,婚后經常為生活瑣事發(fā)生爭吵,被告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原告對婚姻徹底絕望,2012年2月1日離家出走。現(xiàn)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請求離婚,由原告撫養(yǎng)兩個小孩,被告按時支付撫養(yǎng)費。

被告柴某某辯稱,結婚時間及孩子出生時間屬實?;楹蠛⒆右恢庇杀桓鎿狃B(yǎng),2012年2月原告離家出走,但自2014年農歷10月起原、被告又在一起生活至今,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離婚。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原告張某某為支持其訴訟請求提交了以下證據(jù):

結婚證復印件1份,證明雙方于2004年5月11日在古浪縣民政局登記結婚。

古浪縣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份,證明原告張某某兩次起訴離婚,分別于2013年11月19日、2014年3月6日撤回起訴。

古豐鄉(xiāng)古豐村委會證明1份,證明原、被告已分居3年。

被告柴某某對證據(jù)1無異議。對證據(jù)2的真實性無異議,對證明目的有異議。證據(jù)3中原、被告從2012年分居至今不正確,原告張某某是2014年12月12日回到被告家,與被告一起共同生活,古豐村委會的證明內容缺乏真實性。

本院認為,證據(jù)1,原、被告無異議,應予認定。證據(jù)2屬法院的生效的裁判文書,予以認定。證據(jù)3,被告的異議成立,不予認定。

被告向法庭提交結婚證2本,證明雙方于2004年5月11日在古浪縣民政局登記結婚。

原告張某某無異議。

本院認為,原、被告對結婚證無異議,該婚姻關系合法有效,應予認定。

根據(jù)原、被告陳述及本院認定有證明效力的證據(jù),查明如下事實:

原告張某某與被告柴某某于2004年經他人介紹相識,2004年5月11日在古浪縣民政局登記結婚。2005年*月*日生育長子,取名柴某甲。2007年*月*日生育長女,取名柴某乙。婚后感情一般,雙方為生活瑣事曾發(fā)生爭吵。原告張某某兩次起訴離婚,后又撤回起訴。原告張某某于2014年12月12日回到被告柴某某家,與被告柴某某一起生活。因原、被告均在外打工,原告認為夫妻之間缺乏溝通、理解,遂提出離婚。

本院認為,夫妻雙方應互相諒解、彼此尊重,同心協(xié)力,撫育子女,尚能建立和諧幸福的家庭。本案中雙方雖因生活瑣事發(fā)生過糾紛,外出打工也影響了夫妻感情,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故原告的離婚請求不予支持。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原告張某某要求與被告柴某某離婚,不予準許。

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張某某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或者代表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甘肅省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侯萬壽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書記員  賈永芳

離婚糾紛  

熱門合同
廈門易法通法務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務熱線
關于我們 網(wǎng)站地圖 隱私申明 閩ICP備09042048號-2 版權:易法通股份
關注導師
關閉

連續(xù)5天獲取價值700元干貨

Day1贈送 法務官針對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風險提示版1份

Day2贈送 視頻課程教《勞動合同填寫指南》

Day3贈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協(xié)議范本》1份

Day4贈送 法務官微信在線專業(yè)答疑1小時

Day5贈送 視頻課程《社保入稅爭議處理》教避稅秘訣

二維碼

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fā)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fā)《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維碼

微信掃描二維碼

加我個人微信

法律問題,實時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