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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方式:
根據(jù)《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jù)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chǎn)品約定不清,而產(chǎn)生糾紛。
數(shù)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shù)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shù)事項應由雙方協(xié)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
建材名稱:
產(chǎn)地品牌:
規(guī)格型號:
材質批次:
數(shù)量:
價格:
第二條:質量標準
1、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規(guī)格品牌商標(產(chǎn)地)和數(shù)量及時供應。
2、有產(chǎn)品合格證明書或相關文件。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fā)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chǎn)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fā)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chǎn)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chǎn)生。
第三條:交貨
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交貨地點
對于“交貨地點”應當明確約定,因為它涉及雙方的利益實現(xiàn)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問題。一般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風險承擔隨之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賣方的倉庫,則意味著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買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于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
交貨地點:
第四條:驗收
對于建材產(chǎn)品的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后一日內,異議經(jīng)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_____%),貨到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xiàn)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zhí)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tǒng),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shù)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shù)額要具體化、數(shù)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chǎn)品經(jīng)專業(yè)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伺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一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