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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詢在離婚前,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求女方寫下10w欠條才答允離婚,女方不情愿情況下寫的欠條有效嗎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xù)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三)的規(guī)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相互之間出具的借條,一般是合法有效的,如果離婚起訴到法院,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在分割財產時予以考慮扣除。但是您可以證明是不情愿的或者被逼的,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國民事行為一般生效要件包括: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民事行為只有同時滿足以上條件才生效。如果是不情愿的或者被逼的,顯然就是意思表示不自由,也就是意思表示不真實。所以不滿足民事行為生效的條件,不具有法律效力。欠條就會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