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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是個協(xié)警,他對我家暴,我要女兒的撫養(yǎng)權(quán) 我女兒剛滿1周歲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xù)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如果協(xié)議離婚不成,可以采取起訴的方式離婚。 根據(jù)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以下情形屬于可以法定判離的情形: (1)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6)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家暴是法定的離婚事由,但是您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jù)材料證明:例如家暴相關視頻,聊天記錄,證人證言,對方承認錯誤的悔過書,報警記錄等等。 目前離婚訴訟關于撫養(yǎng)權(quán)的判決標準,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