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我個人微信
② 關注后,發(fā)送關鍵字“干貨”2個字
③ 我給你發(fā)《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在微博發(fā)表了評論被人威脅要上訴至北京互聯(lián)網法院,我發(fā)表的評論:制造對立,不尊重生命是營銷號的使命嗎。這句話是否構成網絡名譽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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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追問
在判斷回擊性言論是否構成侵權時,仍應以法律規(guī)范作為基本依據,不應以言論的用語強度和主觀惡性作為認定標準,回擊性言論是否構成侵權仍應以法律規(guī)范作為依據,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從而合理確定,但如果綜合上下文語境及言論背景,該言論旨在就某一公共話題進行爭辯討論,則處于合理范圍,然而如使用該用語的主觀目的系惡意貶損對方人格,則應認定為名譽權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