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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跟我說B欠他錢讓我冒充銀行打電話說不給錢信用會下降,我不清楚情況所以B沒有相信我,朋友詐騙B我成共犯,找了個律師讓我直接去簽了個認罪書被判4年,關鍵我不知情也沒跟A分贓,這不合理吧?怎么能解決?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xù)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首先,你要去證明沒有詐騙的故意,完全不知道具體情況,只知道是真實的欠款,是幫助朋友催款而已;其次,自己完全沒有收過什么錢,沒有實際騙取財務的情況。要把這個情況跟律師說,沒說明白,不要去簽什么認罪認罰,都沒有主觀故意犯罪,不要隨便簽。 從目前的情況上看,不是說追究去打電話幫忙追款的行為,而是冒充金融機構去打電話,這個損害的金融機構的公信力 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比較大,犯罪數(shù)額不是按照你分贓多少計算的,是按犯罪行為侵害的總額為標準。估計你的罪名是冒充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涉嫌詐騙罪判刑的,至于律師讓你寫認罪書,可能是想爭取自首減輕處罰,建議了解清楚具體的情況后,如果一審結束還在時效內可以提起上訴,如果已經(jīng)終審了,也可以重新更換一位律師進行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