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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第九條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5歲的周軍一心想掙大錢,三天兩頭換工作。父母一直很犯愁,因為嫌父母嘮叨,周軍干脆搬出去自己過。前不久,周軍去父母家吃飯喝酒,因為周軍工作的事情,他和父母再度發(fā)生爭執(z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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