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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17周歲未滿18,借別人的機車摩托來騎著玩,撞到樹上,車輛受損嚴重,人員只有輕微傷。車主已成年有駕照,且知道騎車的人未成年無證駕駛。請問這種情況,騎車的未成年人和車輛所有人的責任應該怎樣劃分?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xù)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根據(jù)您的描述,車輛所有人屬于已知借車人是未成年人情況下,還是借出了車輛,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并適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的規(guī)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的過錯情形??蛇m用《民法典》第1209條規(guī)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實務判例中,關于此類的賠償比例一般不超過6:4(也可能是7:3,8:2,9:1),即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占6,車輛所有人占4。建議雙方可以先行協(xié)商賠償事宜,協(xié)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再考慮通過訴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