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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最近買了一個房子,付了10萬押金,現(xiàn)在聽說里面有個5歲小孩患癌癥去世了,現(xiàn)在不想要房子了,賣家還準備起訴我賠償60多萬 請問這種事可以走法律途徑追回押金嗎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xù)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我國合同法第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第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房屋買賣屬于生活中的重大交易事項,與房屋有關的相關信息應當予以披露。眾所周知,房屋內如果發(fā)生過不利事件,該情況會對購房心理產生一定負面影響,并進而左右買家的購房意向,即使成交也會大大影響交易價格,故這一情況應屬于與房屋買賣合同訂立有關的重大事項,也是必須向買受方披露的事實。如果對方存在惡意隱瞞,造成重大誤解,可以要求撤銷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