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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一個員工,因為之前一個股東簽約的,月薪3萬,他的工資太高,又沒有滿足公司的要求,公司如何合法的辭退他,跟他簽了是五年的合同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xù)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一種情況是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guī)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guī)定即可。另一種情況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所以按照您表述的無法滿足公司要求那也就是說不能勝任工作,屬于可解除的情形。如您還有需要進一步咨詢的請在我司官網下單購買電話問律師服務:http://xslxf.cn/p/zix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