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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fā)《勞動合同風(fēng)險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首頁 - 在線法律咨詢 - 勞動關(guān)系 - 勞動合同 - 未簽勞動合同
沒有簽勞動合同,(有一個在這里干活的證明)干了半年,不同意離職,但我走了,押了6000元能要回來嗎?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xù)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文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dān)?;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也就是說如果您要離職只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即可,且公司要求交押金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您可以要回來。而且一般而言,員工入職一個月內(nèi),公司就要與員工簽合同,否則要面臨支付員工經(jīng)濟補償?shù)娘L(fēng)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