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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給你發(fā)《勞動合同風險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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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未簽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每個月扣一千元風險抵押金,過了試用期還是不簽勞動合同和社保,已經(jīng)工作五個月了,如何維權?這樣違法嗎?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xù)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法定入職一個月內(nèi)必須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入職30天內(nèi)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否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賠付(訴訟時效1年,最高可支持11個月雙倍工資。),以及補繳社保。 風險抵押金?這個在法律上不成立的,公司無權向員工收取押金,屬于違法行為,可要求返還。 建議您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維護您的合法權益。